德国新版废电器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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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7月24日,德国新版废电器法(Elektroschrottgesetz)(以下简称新法)生效。新法规定,超过400平方米的电器商场有义务建立废旧电器回收系统。边长小于25厘米的小型电器无条件免费回收,冰箱等大型电器必须购买同款的新电器后才能免费回收。同时,网络电商同样有废电器回收义务,只要商家有超过400平方米的仓储和配送中心,就有义务回收旧电器,而且不能就近发到垃圾回收站,必须建立自己的回收系统,例如让顾客免费把旧电器寄到回收中心。

  2016年7月24日,德国新版废电器法(Elektroschrottgesetz)(以下简称新法)生效。新法规定,超过400平方米的电器商场有义务建立废旧电器回收系统。边长小于25厘米的小型电器无条件免费回收,冰箱等大型电器必须购买同款的新电器后才能免费回收。同时,网络电商同样有废电器回收义务,只要商家有超过400平方米的仓储和配送中心,就有义务回收旧电器,而且不能就近发到垃圾回收站,必须建立自己的回收系统,例如让顾客免费把旧电器寄到回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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