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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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明确,统筹节能降碳与产业优化升级。加强节能降碳与产业规划、产能调控等政策衔接协同,强化节能降碳激励约束和标准提升引领,持续降低产业对能源的依赖。大力推广节能低碳、清洁生产技术装备和产品,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降碳服务,支持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依法有序推进落后低效产能和工艺设备出清,协同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积极培育有利于节能降碳的新产业、新业态。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发展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

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方面,《意见》指出,加强建筑节能降碳。严格新建建筑能效管理,优化建筑节能降碳设计,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等工作,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加强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有序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余热资源和非化石能源供热替代。深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有序理顺供热价格,支持老化供热管网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和供热系统智能化升级,着力提升供热各环节能源利用效率。

意见还强调,完善标准标识体系。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产业发展需求和技术进步实际,加快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碳排放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标准,逐步提高指标要求。围绕新领域、新业态制定实施一批节能降碳国家标准,持续完善能源和碳排放计量、监测、认证等配套标准。夯实标准制定修订数据基础,加强标准实施评估反馈。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和应用实施,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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