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具能效标准拟立项修订,家用、商用两标或合一

                    

本文来源: 《电器》杂志 作者: 于璇,由 电小二 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来源!

2022年12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对20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征求意见正式结束。其中就包括《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以下简称燃气灶能效标准)的修订计划。据《电器》记者了解,目前燃气灶能效标准已经完成立项申请,或将于2023年正式立项,项目周期预计为2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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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商用标准或将二合一

燃气灶具领域现行的能效标准有两个,分别为适用于家用领域的GB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以下简称家用燃气灶能效标准)和适用于商用领域的GB30531-2014《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以下简称商用燃气灶能效标准)。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公示信息来看,此次修订计划将家用燃气灶和商用燃气灶两大领域的能效标准合二为一,在现行能效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整合,相关技术内容会纳入燃气灶能效标准中。这种整合也是对国务院《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要求的贯彻落实。

从现行标准的规定来看,家用燃气灶能效标准适用于仅使用城市燃气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23kW的家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能效标准适用于以燃气为能源的单个灶眼额定热负荷不大于60kW的中餐燃气炒菜灶、每个灶眼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且锅的公称直径不小于600mm的炊用燃气大锅灶和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且蒸腔蒸汽压力不大于500Pa(表压)的燃气蒸箱。当两标合一后,燃气灶能效标准的适用范围是比较大的,将包含家用燃气灶、商用燃气灶两大类产品,形成较大的产品跨度。

相比之前提出的热水器能效标准整合,燃气灶的能效标准整合更具可操作性。国内某知名燃气具企业标准负责人告诉《电器》记者,家用燃气灶和商用燃气灶的产品差异是比较大的,但采用的能源相对统一,不像热水器那样横跨电、燃气、太阳能等多种能源,具备一定的整合基础。“我认为,整合后的能效标准大概率会对家用产品和商用产品各自提出能效要求,完全整合不太现实,毕竟两类产品的热负荷相差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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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除了推动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此次修订最大的动因在于家用燃气灶和商用燃气灶的现行能效标准都表现出较大的局限性。

以家用燃气灶能效标准为例,自2014年修订并发布后,家用燃气灶能效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部分指标已经落后于行业发展情况,急需调整修订。此次公布的立项修订计划显示,根据家用燃气灶能效备案数据,台式灶的备案数据集中在能效2级(83.6%)和3级(11.5%),嵌入式灶的备案数据则集中在能效1级(65.6%)和2级(30.8%)。

据《电器》记者了解,主流品牌企业的家用燃气灶产品普遍已经达到能效1级的要求,现行的能效等级形同虚设,不仅在消费者选购高能效产品的过程中不再具有指引作用,也无法引导行业继续向更绿色更节能的方向发展。受访企业负责人普遍认为,有必要提升家用燃气灶的能效要求,在分级上将梯度重新拉开。

目前,家用燃气灶已经列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名单。根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台式、嵌入式、集成灶的能效“先进水平”,分别为热效率达到68%、72%、66%,这远高于现行家用燃气灶能效标准的最高等级1级(66%、63%、59%)的要求。据企业人士预测,燃气灶能效标准修订可能会参考重点用能产品对于家用燃气灶热效率的设定(详见表1),重新划定能效等级,再次拉升行业的整体能效水平。

表1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对家用燃气灶的要求

作为使用化石能源的耗能产品,制定科学合理的能效标准,不仅有利用提高家用燃气灶这一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节能减排和双碳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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