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湿机能效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精细化规范各类产品
本文来源: 《电器》杂志 作者: 邓雅静,由 电小二 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来源!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除湿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除湿机能效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行业及社会公众征集修改意见。其中,计划号为20242198-Q-469的除湿机能效新规,将为国内除湿机行业能效管理、产品升级、市场规范建立统一的权威标准。

国内除湿机产业规模庞大,家用机型占据绝对主流
目前,国内除湿机市场主要分为家用与工商业两大品类,应用场景与产品特性差异显著。家用除湿机日除湿量普遍在12L~60L,凭借体积小巧、操作简便的优势占据市场绝对主力。根据标准编制说明,2025年,国内除湿机行业总销量达1143.4万台。其中,家用机型销量为1102.9万台,市场占比高达96.5%。工商业除湿机细分商用与工业两类,商用机型广泛适配酒店、商超、档案馆、机房等公共场景,工业机型则聚焦电子制造、医药仓储、食品加工、新能源生产等精密生产领域,对湿度控制精度、宽温域运行性能要求严苛,具备更高的技术壁垒与产品单价。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除湿机生产基地,全球产量占比约为83%,产业规模优势突出。
近年来,随着大众健康防护意识持续提升,叠加极端潮湿天气频发,除湿机市场需求稳步释放,行业规模持续扩容,产品整体能耗总量也随之增长。但当前国内除湿机行业格局分散,各品牌技术实力参差不齐,尤其在变频节能技术应用、整机精细化能效优化等方面差距明显,行业发展缺乏统一的能效规范。在此行业背景下,除湿机能效标准发布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产品高效化设计,倒逼行业技术迭代升级。
据了解,此次公示的除湿机能效标准,清晰地界定了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测试计算方法及落地实施相关要求。标准适用范围明确为电机驱动、采用蒸气压缩制冷循环的除湿机产品,全新风除湿机、双冷源型除湿机不在适用范围内。

新标准精细化分级设限,规范能耗与待机功率
为贴合不同品类产品的特性,除湿机能效标准采用精细化分级分类规则,依据名义除湿量对产品进行分段划分,同时针对大除湿量产品,进一步区分风冷式、水冷式两类机型,分别设定差异化能效等级指标(见表1)。
表1 除湿机能效等级
| 名义除湿量DC Rwanda(kg/h) | 冷凝方式 | 能效等级 | ||
| 1级 | 2级 | 3级 | ||
| 单位消耗功率除湿量 (kg/kW·h) |
||||
| DCR≤0.25 | 风冷式 | 1.70 | 1.60 | 1.40 |
| 0.25<DCR≤0.5 | 风冷式 | 2.00 | 1.80 | 1.50 |
| 0.5<DCR≤1.0 | 风冷式 | 2.50 | 2.10 | 1.70 |
| 1.0<DCR≤2.0 | 风冷式 | 2.60 | 2.30 | 1.80 |
| 2.0<DCR≤2.5 | 风冷式 | 2.60 | 2.35 | 1.90 |
| 2.5<DCR≤5.0 | 风冷式 | 2.60 | 2.40 | 2.10 |
| 水冷式 | 2.20 | |||
| 5.0<DCR≤10.0 | 风冷式 | 2.60 | 2.45 | 2.15 |
| 水冷式 | 2.25 | |||
| 10.0<DCR≤20.0 | 风冷式 | 2.90 | 2.65 | 2.20 |
| 水冷式 | 2.30 | |||
| 20.0<DCR≤30.0 | 风冷式 | 2.95 | 2.70 | 2.25 |
| 水冷式 | 2.35 | |||
| 30.0<DCR≤40.0 | 风冷式 | 3.00 | 2.75 | 2.30 |
| 水冷式 | 2.40 | |||
| 40.0<DCR≤60.0 | 风冷式 | 3.05 | 2.80 | 2.35 |
| 水冷式 | 2.45 | |||
| 60.0<DCR≤80.0 | 风冷式 | 3.10 | 2.90 | 2.40 |
| 水冷式 | 2.50 | |||
| DCR>80.0 | 风冷式 | 3.20 | 3.00 | 2.45 |
| 水冷式 | 2.60 | |||
来源:《除湿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征求意见稿
据介绍,该划分方式充分地兼顾了不同产品结构、运行模式带来的能效差异,能够精准挖掘各类机型的能效提升潜力,适配全品类产品的升级发展需求。
除湿机能效标准明确,能效3级为产品能效限定值,也是市场准入的最低性能门槛。同时,该标准对产品待机功耗作出细致、严格的规范化要求,核心指标对标欧盟家用及电子电气设备待机能耗ErP法规(EU)2023/826,接轨国际先进标准。
具体来看,针对主流的小除湿量机型(名义除湿量≤2.5kg/h),无通信功能或通信功能可关闭的产品,待机功率不得超过0.5W;带有常亮状态指示灯的同类产品,待机功率上限为1.0W;搭载Wi-Fi、蓝牙、传感器等不可关闭通信功能的产品,待机功率最高不超过2.0W。针对大除湿量工商业机型(名义除湿量>2.5kg/h),无通信功能或通信功能可关闭产品待机功率限值为1.5W,搭载不可关闭通信功能的产品,待机功率限值为5.0W。
业内人士表示,除湿机能效标准的出台,将为行业能源精细化管理、能效标识认证、政府采购招标、落后产品及产能淘汰提供权威、统一的技术依据。同时,该标准与现有除湿机产品标准高效衔接、无缝适配,将全面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动除湿机产业向高效化、标准化、高端化方向升级。
本文来源: 《电器》杂志 作者: 邓雅静,由 电小二 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