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RoHS首批目录发布,合格评定细则仍未揭开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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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正式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根据公告,《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将于2019年3月12日起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首批目录共有12类产品入选,涉及5类家电,分别为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和电视机。
5类家电入选首批目录
为了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电器电子行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绿色消费,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八部委于2016年1月6日共同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由于内容与欧盟RoHS相近,被业内称为“中国版RoHS”。
《管理办法》实施数月后,中国版RoHS的首批目录终于发布。《电器》记者了解到,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中,共有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和电视机5类家电入选。纳入目录的产品,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需要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等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列入《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可暂不按该要求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中的产品,作为目录外产品的部件使用时,不属于该目录的适用范围。但当这些产品未明确最终用途且在市场上单独出售时,则属于该目录的适用范围。例如监视器,在以单品销售时,则属于该目录的适用范围;而当其作为医疗设备功能组件的监视器销售时,则不属于该目录适用范围。
虽然内容相近,但中国版RoHS与欧盟RoHS仍存在不同,其中包括管辖产品和管理方法不同。中国版RoHS对达标管理目录外产品则不作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但若含有害物质,需要对有害物质及其含量进行标示;进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有害物质含量应满足相关要求,并加贴“绿色回收标识”。而欧盟RoHS除了豁免类产品,所有电子电器都需要满足RoHS 2.0的限量要求,且一步到位,采取自我声明的模式,对管辖范围内的产品必须做到有毒有害物质达到限量要求。
合格评定制度引关注
合格评定制度是中国版RoHS中非常重要的部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指出,国家建立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合格评定制度由认监委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建议并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实际情况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对合格评定结果建立相关采信机制。
据某业内人士透露,合格评定制度规则已完成起草,但因种种原因,相关部门一直未通过。她介绍称,按照目前的消息,中国版RoHS合格评定制度或将包括自愿性认证及符合性声明。具体来看,合格评定模式由国推自愿性认证转为正在研究中的新型合格评定制度,或以自我声明、国推认证、强制性认证等组合方式呈现,企业或可自行选择,根据模式不同,后期监管的频次、力度可能有所不同。
《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的执行日期以哪个为准,也备受业内关注。记者从4月19日举行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产品符合型评价技术研讨会上获悉,《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的过渡期为1年,因此2019年3月12日及以后生产以及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目录内产品应满足GB/T 26572规定的限量要求,除非其有害物质应用满足应用例外条款。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进口产品,与过关时间无关,同样以生产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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