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以旧换新优化调整以旧换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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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贵州省商务厅发布《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对全省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及数码产品换新活动的规则进行优化调整,新政策自2025年8月1日0时起正式实施。

汽车置换更新方面,补贴比例迎来下调。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从按交易发票金额的16%调整为10%,最高补贴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从15%调整为9%,最高补贴1.3万元。补贴认定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日期为准。

家电、数码产品换新的补贴发放规则则有三大变化。一是限额限时发放补贴券,每周五上午10:30统一投放补贴券,每人每类补贴券限领1次,先到先得,券面有效期为7个自然日,逾期未用可下周重新领取;二是实行“实名校验+滑块验证”双重验证。个人消费者手机IP定位必须在贵州省省内,才可领取补贴券;个人消费者云闪付GPS定位在贵州省省内,方可使用核销补贴券;三是明确送货时限,送货期限为完成交易后的三个月,超期未送货的不予发放补贴。

《公告》特别说明,本次政策调整仅涉及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换新活动中的补贴标准及发放规则,其余内容继续按原活动规则执行。贵州省现行的汽车报废更新、家居换新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均保持不变,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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