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2027年电子电器、轻工等领域将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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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分阶段梯度培育,零碳工厂建设目标明确

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

《指导意见》提出,零碳工厂建设将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能源供应、工艺技术、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具体来看,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

提出六大建设路径,清晰勾勒零碳工厂未来框架

《指导意见》详细介绍了零碳工厂的6个建设路径,涵盖科学算碳、源头减碳、过程脱碳、协同降碳、智能控碳以及持续改进。

首先,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算碳。《指导意见》提出,核算边界包括工厂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包括燃料燃烧、过程排放等)和间接排放(包括外购电力、热力等),鼓励开展重点工业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已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核算方法采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其他企业核算方法采用《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及细分行业相关国家标准(GB/T 32151),或国际通用的相关温室气体核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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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电气化水平,实现源头减碳。《指导意见》指出,在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鼓励工厂实现零碳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探索开展绿电直连,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工厂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一体化应用光伏、风电、余热回收以及新型储能、高效热泵等,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等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清洁低碳氢应用。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超低排放生物质锅炉等技术和燃煤自备锅炉替代,加快推进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提升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比例。

第三,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可以有效地实现过程脱碳。针对此,《指导意见》提出,提高通用设备能效水平电机、变压器、空压机、风机、泵等达到相关设备产品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的1级及以上水平,以及《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先进水平,并通过管理优化实现设备高效运行。鼓励工厂开展节能降碳新型材料、零碳制造工艺流程再造、二氧化碳捕集、转化、利用与封存等前沿技术攻关,开展低碳零碳、再生原料替代,废弃物减量、高效回收和综合利用。

第四,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带动全产业链上下游落实节能降碳措施,实现协同降碳。《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行零碳供应链管理,采购绿色低碳产品、采用绿色低碳物流,提升清洁运输比例,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落实节能降碳措施和协同降碳。鼓励采用《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荐的团体标准,开展产品碳足迹分析,识别产品全生命周期重点碳排放环节,并根据核算结果持续改善产品碳足迹。

第五,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智能控碳。《指导意见》强调,要落实《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采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运营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实现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精准化计量、精细化管控、智能化决策与可视化呈现。鼓励工厂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工业操作系统更新替代,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数字化技术,对生产全流程进行精准建模,预测运行状态,优化工艺参数,提升生产制造、质量管理、物流运输、销售服务、溯源管理等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第六,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实现零碳并持续改进。《指导意见》建议,工厂在完成充分自主减排、“降无可降”的基础上,待减的二氧化碳排放可以通过跨境碳交易等方式进行抵销,实现并保持工厂二氧化碳的趋零排放。支持开展绿电绿证交易,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鼓励工厂定期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零碳工厂建设报告等,公开披露碳排放、产品碳足迹信息和零碳工厂建设情况,证实零碳工厂预期效果和绩效并持续改进。

此外,《指导意见》对于建设零碳工厂还提出一些要求。例如,要求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会同本地区发相关部门制定当地零碳工厂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梯次有序推进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工作。另外,《指导意见》还要求,研究分行业零碳工厂建设指南与评价导则,加强与全球品牌企业所采纳的企业净零排放承诺、企业碳中和目标等标准的衔接。加快制定针对行业/企业、工序/单元、产品、项目等层面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方法指南,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等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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