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电器电子成先行试点

                    

本文由 电器杂志 发表,转载请注明来源!

摘要

  具体到电器电子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进一步实施将从产品、回收、基金制度调整三大方面展开。

  2017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也令此前处于探索阶段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得以进一步推行。一直走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前列的电器电子行业,毫无意外地与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一起,成为首批试点的产品品种和领域。

  

关注产品全生命周期

  所谓“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

  此前,中国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一直处于探索阶段,而电器电子行业正是先行先试的重点行业。

  自2011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特别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落地后,中国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主要聚焦在“废物处置”这一环节。

  《通知》一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今后的方向得以确认,将制度视野扩大到产品全生命周期,聚焦“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四大环节。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责任延伸的范围界定为:开展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规范回收利用和扩大信息公开4个方面。这无疑为生产企业在今后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了方向。

  同时,《方案》确立了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的平均水平达到40%。

  到2025年,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水平达到50%。

  此外,《方案》明确了核心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将作为推动生产者落实延伸责任的基础性管理制度,并将建立四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情况的报告和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履责情况进行评价核证,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同时,《方案》还针对不同品种特点,提出具体制度安排。

  

电器电子成首批试点

  具体到电器电子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进一步实施将从产品、回收、基金制度调整三大方面展开。

  根据《方案》,国家将制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指引和评价标准,引导生产企业深入开展生态设计,优先应用再生原料,积极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虽然此层含义在《条例》中早有体现,但是具体的政策和制度仍未真正落地。此次《方案》再次明确提出,也是为电器电子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制造环节指明了未来的方向。

  回收,一直是废弃电器电子处理行业的一块“心病”。多年来,行之有效地规范回收环节,已经成为业内探讨的重点问题。

  《方案》提出了新的思路,即支持生产企业建立废弃电器电子等产品的新型回收体系,通过依托销售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选择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开展自主回收试点,运用“互联网+”提升规范回收率,选择居民区、办公区探索加强垃圾清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衔接,大力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2017年,北京市将率先在辖区内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回收利用废弃物范围。

  基金制度实施至今,成效显著,但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对此,《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相关制度。其中,建立“以收定支、自我平衡”的机制,正是针对目前基金制度所面临问题的对策。

(0)

本文由 电器杂志 发表,转载请注明来源!